劳保用品,是专门为了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害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性辅助措施,不同于福利待遇。因此,劳保用品均须供给实物,不准折发现金,并应节约使用,切实防止浪费。劳保用品的选用原则:
(1)根据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。
(2)根据生产作业环境、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、性质、浓度(或强度)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。
(3)穿戴要舒适方便,不影响工作。
各种劳保用品能不发个人的尽量不发给个人,由公家准备一部分作为备品,在职工需要时借用。非直接参加生产的人员、下放参加劳动锻炼的人员,以及临时职工所需劳保用品,可根据不同情况,参照同工种职工的劳保用品借给。对工作地区经常变动的职工,其所需的防寒服也可以作为备品需要是借给。备品在借用期中,必须注意爱护,用毕归还。